各系部、单位:
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工作部署、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《关于开展辽宁省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辽制评办发〔2022〕1号)文件要求,现将登录页面开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事项
(一)申报范围。申报选题包括:1.准备开展的制度性创新选题;2.2021年以来已经形成成果的制度性创新选题。
(二)申报方式。认真填写并将《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表》(附件2)纸质版交至科技处(二教213室),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。相关附件请在科研qq群下载。
(三)申报时间。校内选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,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准确把握选题方向。要严格按照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的通知》(辽委办传发〔2022〕37号)(附件3)要求,做到“三个聚焦”,紧密围绕十大重点方向,突出选题的独创性、代表性、基础性和系统集成性,充分展现辽宁全面深化改革、实施重大战略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。
(二)找准制度创新切入点。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找准“小切口”,精准谋划申报选题,明确制度创新要解决什么问题,取得什么效果,切忌将一般性工作创新、工作总结当作制度性创新选题申报。
(三)精心准备申报材料。要保证内容真实性,申报材料背景明确具体、内容实事求是,创新点清晰鲜明、实践成效突出,文字表述注重反映要解决的问题和预期成效,语言精练准确。
(四)营造制度创新工作氛围。加强对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的宣传,在全社会营造倡导创新、参与创新、尊重创新,保护创新浓厚氛。
联系电话:31969316 电子邮箱:kjc@syist.edu.cn
附件1: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汇总表
附件2: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选题申报表
附件3: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的通知
科技处
2022年9月29日